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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拖航合同,就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由承托方提供拖力以实现将被拖物从一地移至另一地的一种劳务合同。 海上拖航合同与其他有关合同相比较,既...
买卖合同双方有: 1、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瑕疵担保、损害赔偿等。交易房地产的,还应当承担变更登记的义务; 2、买方有义务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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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的义务 (1)不非法占有的义务; (2)不非法加害的义务; (3)分摊管理费用的义务; (4)业主不得以不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二,共同管理的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卖方义务(一)提交货物和单据的义务 1、提交货物(1)交货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未约定,视为卖方营业地。但如果订立合同时双方都知道货物不在卖方营业地,而是在一特定地点,则以该特定地点作为交货地点。(2)交货时间——合同约定时间。未约定,卖方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的合理时间内交货。 (1)卖方应保证单据的完整性并符合合同及公约的规定(2)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单据(二)担保义务 1、质量担保(产品质量责任不受公约调整,由各国国内法调整)(1)符合合同规定(2)还需符合: A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 B货物适用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明示或默示通知买方的特定目的; C在凭样品或说明书买卖中,货物要与样品或说明书相符;
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 五、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 六、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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