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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作为老年人的子女,同样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来继承。 现在你要确定你外公外婆的遗产究竟有哪些,房子当中哪些属于他们的遗产。 农村的房子本身只有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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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于2005年11月5日去世,父亲有两个儿子,但是一个已经先于我父亲去世,在我父亲病重期间,只有我和妻子照顾父亲,父亲去世后留有一所房子,我想办理过户手续.我弟弟(去世的那个儿子)留有一个女儿,但是自从弟弟去世后,弟媳就和我们毫无联系了,并未尽赡养父亲的义务 办理过户需要什麽手续弟媳和她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1、若房产证上没登记你父亲的名字,则女儿无权要求分割; 2、若房产证上写了父亲名字,且父亲立了遗嘱,则由遗嘱继承人继承,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3、若房产证上写了父亲名字,但父亲没立遗嘱,则父亲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平均继承; 4、若父亲的配偶还健在,则父亲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是父亲配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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