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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骗取贷款罪数额达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对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的直接经济达二十万元以上的均可以对其进行立案追诉。 2、自然人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
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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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是指通过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以及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起诉。《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立案起诉四种情形:(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担保等。;(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骗取贷款罪是指通过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有四种情况需要立案处理:(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100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四)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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