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醉酒驾驶的案件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人民检察院在这个过程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对醉驾的案例进行审查起诉。醉驾的案子是由交警部门办理的,交警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各地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障法律的正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该案件符合以下情形,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4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驾驶证。《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酒后驾车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要看具体的情况。但是行政处罚是一定要的。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