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餐饮服务经营者、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点和单位食堂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符合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点和单位食堂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禁止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销售点和单位食堂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一)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二)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四)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7人已浏览
4,146人已浏览
1,330人已浏览
7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