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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转让的,转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当事人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房屋平方米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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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当事人就房屋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于房屋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相应责任。第二条转租期限:自起,至止计年。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第四条使用转租房屋的限制:1.本转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腾出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用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第五条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房屋转租协议书范本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解除租约。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竖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支付违约金。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自行负担。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3.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为凭。转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年月日
当事人可以直接在合同中写明承租人不得转租,并约定擅自转租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签章) 为确保教师周转房有效周转使用,切实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在租赁周转房期间必须坚决执行《宜宾县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上级部门若有新的周转房文件颁布,再根据新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 二、租金标准:按照宜宾县公房租金标准,租金按季度由所在学校财务人员统一从各租用教师中收缴。 三、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有以下情形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协议,收回住房: 1、不按期缴纳租金的; 2、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 3、将住房私自转让、出租的; 4、擅自改装的; 5、其影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 6、利用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房屋闲置达3个月及以上者。 四、弄虚作假、隐瞒不符合入住条件或丧失入住资格入住人员,除立即退出周转房外,按20倍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五、自动离职人员,经联系不退出或无法联系,一个月后,学校行政、工会、教师代表、当地派出所见证,破门清理,重新安排,产生一切费用,由该离职人员全额承担。 六、每套周转房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人民币,退房时不计息退回。 七、周转房租金收入按县上相关要求管理,用于周转房的维护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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