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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选择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争议的,必须写明孩子的出生日期,以便于法院判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民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对确实因公安机关工作失误或公民申报错误造成错登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能证明其实际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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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证没有规定日期,工作日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两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应该先确认孩子户口本上的年龄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2,如果两者是一致的,只是预防针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则更正预防针本上的日期即可; 3,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不一致的,应该修改户口本上的日期; 4,预防针本上的出生日期,可以去当初办理的医院,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更正(需要经办人签章); 5,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携带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信息在内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更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离婚证上有离婚日期,离婚日期不能变更。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九条填写结婚证:(一)结婚证上的结婚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的相应项目完全一致。(2)婚姻登记员:经批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应当使用黑色墨水笔或者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电脑打印。(3)在照片栏中粘贴双方的照片。(4)在照片和结婚证的接缝处加盖婚姻登记业务专用钢印。(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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