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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般指借款人父母等)的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本人签署的有关部门认可的贷款申请表。3、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需要...
每年的政策都有差别,生源地助学贷款监护人可以先打电话给当地市级教育部门资助中心问一下,电话号码在上一年度的贷款合同上,一般需要一份本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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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首先由借款学生领取填写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确认盖章;学生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生效后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1、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1、学生初次贷款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生源地助学贷款。 2、在登录页面中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进入到注册的协议页面。 3、点击“同意”按钮。 4、录入基本信息:输入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肃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毕业中学”全称。(参照学校公章的名称)。 5、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的“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当时通知书内容填写;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 6、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点击“下一步”,依次填写完信息。 7、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注册成功。 8、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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