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安部和我市相关户籍政策规定,一个家庭成员凡生活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立户主要掌握分家、分吃、...
户口本再是一家的,你是不是认为很乱乎。那样想就错了,这三个证件的使用主体都是家庭,上面的名字如果是一家子人的就没有纠纷,顶多涉及分家的事,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家的户口如何居住在同一住所,是不能分成两个户口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现阶段所谓的“个人户口”,就是家庭居民户口。户籍改革之前,户籍是分为农业户口簿和城镇户口簿(非农业户口),公民相关业务办理也得区分是否属于农业户口的,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质,户籍改革以后,明确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为居民户口,考虑到居民户口性质不同,分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居民户口(一般叫个人户口),以及由单位或者机构为单位的集体居民户口(一般叫集体户口)。家庭居民户口,家庭可以由户主本人持有户口簿;而集体户口里面,个人是无法持有户口簿,必须到机构相关负责人持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十)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可以的,直接牵户口就行了。同一个地方的两个户口本能合并成一个,可以以亲戚投靠的方式,迁移到一个户口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7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1,054人已浏览
3,3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