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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公司债券不可以讨债,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流程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预沟通,获得同意;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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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不具备股东,由总公司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1、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所谓“累计债券总额”包括已发行在外的尚未到期的债券与申请发行的债券总和。 3、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这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管理,使公司债券发行服从国家总的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之一。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如果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比国家所发行的债券的利率高,就会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措。而且公司债券利率过高,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混乱,所以必须加以控制。 6、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即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7、公司发行债券还应当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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