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离婚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其中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被损害的一方权益,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举证: 1、收集其银行卡或存折线索,记下开户行等信息; 2、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其转移不动产的证据; 3、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合同; 4、收集其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证据; 5、收集其制作虚假债务的证据,与债权人对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