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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流程主要是: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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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必须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工伤认定申报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认定以及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五个步骤,职工要及时的进行工伤申请和鉴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1、工伤认定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部门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l 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l员工病历复印件; l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l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l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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