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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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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土地确权并不是重新分地,而是根据之前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对现在的土地权属做一个确认。如果你们之前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就确实没有办法给你们确权。是在没有土地没办法生活的,可以看看村集体是否还有多余的机动地或者预留地,跟村里申请一下,但是这个土地的分配必须在全村投票,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走。如果村里确实没有多余的土地了,根据现有的政策村里也没有办法给你弄出地来,实在是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村里提出申请经济援助,一家九口人,总能想出来赚钱的办法补贴一下的。真心希望你能够好好生活!
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使用的土地,未经登记部门确权、发证的,应当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包括土地所有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清查用地时补办的用地证明或建筑许可执照等。原有土地权属证件不全或依据不足的,还须提交权利来源和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证明和法律责任的具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坚决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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