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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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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的误工费用就是实际的误工损失,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损失=误工(年/月/天)收入*误工(年/月/天)数。自己的误工费用也是一样的计算方法,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上海市的营养费大概为30/40每一天。
职工没有营养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但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因此,工伤误工费就是停工留薪工资。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区统筹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侵害人探视受害人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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