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公司股权作为权利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办理质押登记后不能转让或者质押的,如果要转让或者重新质押就需要先注销登记...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公司股权作为权利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办理质押登记后不能转让的,如果要转让就需要注册登记,所以股权是不能双重质押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说股权是否可以重复质押,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内资公司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未做直接的否定或肯定性规定,但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二次质押问题并非如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早在2006年4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备案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质押合同。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股权质押可以顺位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的,但了抵押是可以进行顺位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后不能再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