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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正常的产假,不少于90日,丈夫陪护假是7天 《人口于计划生育条法》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延长至180日,丈夫陪护假是5-10日,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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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是男人为护理生产配偶的特定假期,国家未作专门规定,一些地方法规对此是有规定的。比如《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劳动法男方护理假多少天,这个要看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具体规定,如〈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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