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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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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农村抚养费标准2017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具体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高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以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低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其他财产较多的,可以不按上述比例按上述幅度判断,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多或者没有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以不按上述比例判断低于上述幅度,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没有收入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而免除义务,应当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留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1)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金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高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以突破上述幅度。没有特殊情况的,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低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其他财产较多的,可以不按上述比例按上述幅度判断,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多或者没有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以不按上述比例低于上述幅度,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没有收入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而免除义务,应当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留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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