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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工作生活,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是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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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自愿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簿、,,,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1.出示证件。申请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填写《申请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填写《》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书上签名;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的通知;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1、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诉讼离婚 (1)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A、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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