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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非法制造、销售、运输、储存毒鼠、氟乙酰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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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犯罪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以下条件将构成虚假危险物质犯罪: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表现为投放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素,本罪主观为故意。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的各种固体废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1、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2、实施了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所谓倾倒,是指通过船舶、汽车等运载工具向我国境内任何地方倾卸固体废物的行为;堆放是指将境外的固体废物任意堆存在我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处置是指在中国境内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行焚烧和用其他方法改变固体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不再回取的活动。本罪属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本罪的主体大多为废物进口单位或废物利用单位。个人单位构成本罪的情况极为罕见。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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