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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买卖关系的证明,也是双方履约的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当发生违约情况,当事人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你可以继续向开发商索要,如果原件确实只有3...
首先,开发商要是交经过验收合格的房子,要向你们出示五证两书一表,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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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根据法定原则处理。详见以下2001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 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朋友买房子,购房合同签后开发商又收回去盖章的规定,现在备案都是通过网上进行的,一般可以签3-4份,留一份到房产局,一份给你,他们收你合同肯定是不对的,建议抓紧时间要回来,这是你的购房凭证,怎么能给他们保管
购房人(准确地讲,你没拿到房产证时还不能称为“业主”)手里永远应该有一份购房合同,直至自己将该房卖出后。办理房产证固然需要向交易中心提供购房合同,但购房合同应该是一式多份的。买房订立合同时,除了买卖双方各持有一份外,还要考虑日后要办理各种相关事宜(例如办房产证),得备足够的份数后用。若这开发商没经验,事后发现份数不够了,也不该收掉购房人的那份合同,得再补充制作合同,所以,你无需拿出自己仅有的一份给开发商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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