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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 1、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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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小组有关人员说,药品地方文号本来就是由省药监局批的,国家药监局只有实质审核才能真正实现监管。让省药监局“自己审自己”,无疑大降监管力度。 在审核降低标准,仅进行形式审核和抽查的情况下,专项小组还是发现了一些不符合条件、不应换发的药品。这些药品的资料被工作人员放进红色夹子,称为“红夹”药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这些药品应该以假药论处或撤销批准文号。然而,*没有经过局里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同意注册司的请示,让审批底线被再次突破。
关于行贿受贿案件相应的处罚 1、个人对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 立案标准为: (1)1万元以上; (2)虽不满1万但有下列情形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对单位行贿: 立案标准为: (1)个人行贿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以下; (2)个人行贿不满10万,单位行贿10万以上不满20万,但有下列情形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单位行贿处罚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个人行贿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以及受贿罪的判罚标准,在财物面前不能被金钱冲昏头脑。做出悔恨终生之事,大众更不能成为纵容受贿行为的推手。认清受贿,不参与并且举报贪污受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发现受贿行为时我们都有责任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受贿案发生后自首仍有酌情处理的可能。更多法律咨询请登录.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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