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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的进出口业务由外贸进出口单位按照有关药品及外贸的规定办理。...
进出口单位应于麻醉药品进、出口完成后1个月内,将海关签注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第一联退回发证机关。因故未能在进、出口证有效期内完成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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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第五十二条列出的证件和《麻醉药品申购单》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撤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上述有关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兽用麻醉药品的管理,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以警告,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规定报送麻醉药品生产经营数据的;(二)没有建立麻醉药品帐目,或者帐目不完整、帐物不符的;(三)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五)进口麻醉药品未按规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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