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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1、对于一些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公司,通过分立的方法,实现公—刚业万单一化、专业化。 2、通过分立缩小管理幅度,缩短管理流程。有些公司虽然业务单一,但横跨区域过大,管理幅度太宽,管理流程太长,既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也容易隐藏危机。 3、当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并难以克服时,公司往往会处于僵死状态,通过分立的方式“分家”使有矛盾的股东分别拥有独立经营自己的公司,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1、对于一些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公司,通过分立的方法,实现公—刚业万单一化、专业化。 2、通过分立缩小管理幅度,缩短管理流程。有些公司虽然业务单一,但横跨区域过大,管理幅度太宽,管理流程太长,既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也容易隐藏危机。 3、当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并难以克服时,公司往往会处于僵死状态,通过分立的方式“分家”使有矛盾的股东分别拥有独立经营自己的公司,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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