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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个人之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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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4、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5、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根据集体成员的宅基地分配情况,确定给集体成员内部使用。如果不是一个集体的成员是不能享有该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所以,你和妹妹必须是该集体成员才能够使用,而且严格的说,如果你如果已经有宅基地,按照规定,你不能享有另外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的房屋一般不能分层办理产权手续。所以你尽管有协议,如果你不是该集体成员,协议也是无效的。从法律上讲,无法保护你的产权。建议向当地集体组织和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一下。
1、申请办理兄弟分家宅基地分家析产公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提交财产分析协议书(分离家的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件。 2、如果法定应分得财产的权利人中有放弃应得财产的,应向公证机关提出放弃财产的证明书。 3、公证机关在办理财产分析公证时,还应审查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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