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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夫妻双方,原则上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仅登记为男方,则应视为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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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1、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可以分割; 2、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候一般平均分割,除非一方有过错; 3、父母的财产归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不能分割; 4、以父亲名字购买的房子属于父子名下财产,离婚时候不可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没有权利分割,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平均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出于照顾女方,照顾子女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对于生活必须品,应当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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