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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以及监督检查排污许可证实施情况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部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以及其他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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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等内容。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增加需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内容。
排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一)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二)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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