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的;(二)双方...
可以先进行协议离婚,不行的话,可以起诉。 离婚登记的机关与结婚登记的机关相同。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根据《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根据你的描述,领取了结婚证的,需要未共同生活的,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就是看你工作的地方,养老保险这一块是否相同。不迁还有一种好处:小孩户口,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二人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1994年2月一日前才有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只有去民政局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那些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却办酒席结婚,没有领证的年轻朋友,赶紧去补齐一下结婚证吧,法律只保护合法夫妻,没有登记的婚姻关系是有极大风险的,若是只办了婚礼没有领证,一辈子都只能是法律上的非法同居,法律不承认你们的夫妻关系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7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