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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去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 1、如果你的老婆确实在广州呆了一年多,而且这一年都是在广州一个区里面居住,则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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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的老婆确实在广州呆了一年多,而且这一年都是在广州一个区里面居住,则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 一般情况起诉离婚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所以你要去到广州的具体区的法院。 2、如果你老婆这一年在广州到处晃,每个区住几个月就搬,则不形成经常居住地。 所以你可以在你现在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管辖原则,并没有将结婚登记地作为受害法院管辖的因素。一般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原则,其他情形为例外。
可以的,但是不一定非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是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也不一定是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而是向对方所在地起诉。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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