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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离婚财产可以少分的情形:(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发现有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情形时另一方多分一些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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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发现有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情形时另一方多分一些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1、夫妻一方向另一方隐藏财产,如将车辆、首饰等动产藏起来。 2.夫妻一方在离婚之前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是指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将财产赠送给他人、将银行卡的财产转移出去等。 3.夫妻一方在离婚之前私自变卖财产。如私自将房子或者车子提前变卖出去。 4.夫妻一方毁损财产。例如夫妻一方在夫妻之间矛盾激化时,砸坏电视、收藏品等贵重物品,这时另一方可主张多分财产。 5.夫妻一方伪造债务,例如在实务中伪造假的借款合同等,另一方可主张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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