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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
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可以是下列人员: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行政机关在有效的追责期限内发现其违法行为的,可以以减损权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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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会为你提供海关行政复议法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1.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广州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广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广州海关或广州海关各办事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广东分署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 书面申请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且由其签字确认。
以下是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机关的具体新规定。从行政复议机关的角度看,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在制度设计方面虽有不少创新,但也有不少不接地气或不尽合理的瑕疵或不足,特别是在共同被告的确定、负责人出庭应诉、法院受案范围、合理性审查等方面比较明显,实施过程中造成行政成本上升、审判资源浪费、制度执行力打折以及法律权威性降低,给行政复议机关的应诉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行政确认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合法性审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进行评价,在不宜适用其它判决形式的前提下,直接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无效的判决。 特征如下: 1、仅具有宣示效果; 2、具有辅助性和补充性的特点; 3、救济功能相对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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