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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通报,对单位处5000-...
新公司法的措辞“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好像并不是理解成所有企业年检必须要审计报告的。实践中,需要审计报告的情况主要有:1、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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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区别情况而定,如果存在不当或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不当、过错、违法违规情况,在正常的工作程序中被骗了,属于履行工作责任中造成的损失,则不需要赔偿。
对于审计报告有几种形式,如:年检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离任审计、破产审计。),看你们是哪种情况的,如果像你所说的只是一般的年检审计,那么只要你的账务没有什么问题,不要紧,将你的账务给他们看,这种审计属于常规审计,二天时间足够了,事务所会向你索要营业执照复印件,还有验资报告什么,都不要紧,他们是留着做工作底稿,因为财政会检查他们的底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修正)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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