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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恶意拖延货款,不履行付款义务,是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款的。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是否有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
1.欠债不还属于民事债权纠纷,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该人。 2.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姓名、住所地址、单位与联系方式以及证明您和债务人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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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打了收条却没收到款要怎么办的回答是签了收条,从法律上已经证明取得收条所列款项。如果没有实际收到钱,要提出证据用以否定收条的法律效力,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等资料。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
收到货款后打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如果是收到的钱,还要写上收钱的原因;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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