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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者与银行双方达成商标权质押贷款合作意向2、银行或业者委托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对业者持有的商标进行价值评价,确定贷款金额3、业者与银行双方...
1、专利权自身的特性增加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2、专利权人的信用意识偏低; 3、专利权的价值难以确定; 4、专利权难以变现; 5、缺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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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申请书,准备好相关材料,向银行提交申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注册人凭商标注册证和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调查核实借款人借款目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质押商标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并及时答复借款人;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应当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审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审报告》,并凭该报告及相关资料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后银行和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双方应签署之日起15天内书面质押合同,适用于国家商标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承诺; 5、签订贷款合同; 6、借用人应当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基本情况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管理和财务核算规范。 3.属于中国驰名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须在有效期内),且商标使用已超过三年;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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