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能力鉴定 (1)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鉴定...
劳动能力鉴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做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 1、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 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1、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何谓最终结论?简单的说就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能够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般都没法否定其合法性和正确性。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管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还是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在作出1年之后,不管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还是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即不管是认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偏低,还是认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偏高的,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决定可以维持、也可以变更以前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申请鉴定劳动能力的步骤: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