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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离婚后小孩给男方,女方不要小孩也不探视需要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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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能探视孩子,民法典规定,支付抚养在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 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
不探视孩子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 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说因为没有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就可以不承担抚养义务。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子女则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两者是没有什么关联的。
①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法院在判决离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时,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为原则的,当然也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 ②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抽出一定的时间陪伴子女,不仅是物质上,在精神上也应该照顾到子女的健康发展。不给抚养费并不是中止探视权的条件之一,如果不给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与探视权并无关系。中止探视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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