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孕期妇女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等可能影响其健康或者胎儿正常发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
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退职有关规定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女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者取消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因上述情形调整女职工工作岗位的,应当征得女职工本人同意。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培养、选拔、任用妇女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领导班子成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干部,并逐步提高领导班子妇女干部的比例。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应当提高妇女干部的配备比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训,保障妇女干部接受培训的机会,提高妇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由行为人所在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给予批评;违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造成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依法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6人已浏览
1,982人已浏览
1,089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