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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在监狱里生病死亡一般不会进行赔偿,但是需要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
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明了,如果是监狱警察打死服刑人员的,应该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判刑一般在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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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人在监狱服刑死亡,应当区分具体死亡原因,根据死亡原因决定是否赔偿:罪犯因工死亡的,按照司法部《罪犯工伤赔偿办法(试行)》进行赔偿;如果罪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而死亡,属于抗拒改造行为,监狱不予赔偿;如果罪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异常死亡,监狱不予赔偿。监狱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造成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进行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死因。罪犯家属有疑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死亡异常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查,鉴定死因。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按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罚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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