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8年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1、河南省盗窃罪的刑事立案为二千元以上。 2、各省市的盗窃罪刑事立案标准是统一的,由省制定,市、县无权制定标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公安部1992年1月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统计办法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无论盗窃财产数额如何,都应当受理、登记并认真调查处罚。符合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视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盗窃、扒窃、使用刀刃等工具或者携带凶器盗窃的,视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或者一人多次犯罪,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视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公安案件,经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视为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超过2000元,或者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视为重大案件;盗窃金额超过2000元,情节或者情节严重的,视为特大案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