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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不得宣告破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
第一,当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时,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例如营业期限已满,股东数量减少不再符合相关要求等。还有一种情况,投资者在创办公司的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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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将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有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在私营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还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因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1)保险公司在依法经营中发生亏损,而不是在其它活动或违反法规的情况下的破产。 (2)无力及时赔偿或给付保险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时,这里的“及时”是保险公司发挥稳定社会作用的基本要求。众所周知,自然灾害的保险事故、第三者损害行为的保险责任事故,法律规定保险人都要及时赔偿或给付,从而取得代位请求赔偿权,可见“及时”的重要性。约定的经济责任分为赔偿和给付两类,给付又分为约定保险事故发生的给付和约定期限给付两种,这些经济责任都要用货币履行,而不是用其他的财产。 (3)破产需要经保险监督管理机关的同意。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有双重职能.一方面是监督保险公司执法的职能,另一方面是对保险业法的执法职能,即对保险业的管理,这就是说保险公司破产了,它还监督管理谁呢现有保险市场的主体承担社会保障的能力如何,都需要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同意,‘法院才可依法宣布破产。 (4)破产的行为是指终止保险公司的使命,使其不能再经营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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