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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亲告罪不是罪名,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的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刑法》第246条第2款、第257条第3款、第260条...
亲告罪一定要走自诉程序,亲告罪本身并不是罪名,所谓亲告就是必须要由受害者本人自己向法庭提起诉讼,受害者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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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亲告罪和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同的,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自诉案件的范围应大于亲告罪的范围。例如,如果被害人不能告诉亲告罪中的侵占罪,也可能转为公诉案件。两者之间存在差异:1。不同的性质。1、亲告罪的性质:只有通知才能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其他有告知权的个人控告为必要条件的犯罪。2、自诉案件的性质: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1、亲告罪的特点:与公共利益无直接关系。是否起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有关人自由决定。由于一些有害行为,如果被害人不想提起诉讼,就没有必要进行处罚。2、自诉案件的特点:(1)亲告罪的主观性和模糊性。在法院作出积极结论之前,相关行为是否属于一般民事侵权或刑事行为,与其他犯罪相比,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2、自诉案件的特点:(1)亲告罪在任何时候都有不同的情况下,将被称为虐待和严重伤。3)亲告罪。根据相对纯粹的社会指控。2、自诉案件分类:告知一般伤害案件、公开侮辱、诽谤案件、拒绝执行判决、裁定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重婚案件、破坏军事婚姻案件、虐待案件、遗弃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亲告罪属于自诉案件,不过,自诉案件除了亲告罪之外,还有轻微的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关部门却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类案件。亲告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是指告诉才处理的这类刑事案件,例如侵占罪、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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