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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方向盘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
1、乘客向驾驶人员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严重危害性的暴力干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的后果,都按照以危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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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方向盘立案的罪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施抢方向盘、变速杆等操作装置、殴打、拉动驾驶员等高度危险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强调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员等特定情形的,从重处罚。乘客对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妨碍交通运营秩序,影响行车安全的,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寻衅滋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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