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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地方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在其他省(自治区、)的,应当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交企业所在地同级质量技术监督...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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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一)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品的;(二)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三)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的;(四)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五)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的;(六)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抽查方案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抽查:(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的;(二)抽样人员无法出具监督抽查通知书、相关文件复印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的;(三)抽样人员姓名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不符的;(四)被抽查企业和产品名称与监督抽查通知书不一致的;(五)要求企业支付检验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的。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并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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