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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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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贷款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诱使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协议,然后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诉讼、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
一般来说,套路贷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因为套路贷的本质特征是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侵占借款人的合法财产。 另外,如果对方在“催债”的时候,采用了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或者暴力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那么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 如果对方对借款人起诉,以莫须有、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 建议及时向警方以下证据: 1、录音:每次与贷款机构见面谈条件、签合同、催收、聊天等对话都录下来; 2、短信、微信:留下所有与贷款机构沟通的信息,如果对方发送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信息给借款人或家人,也予以保留; 3、任何合同、协议、书面文字、转账凭证; 4、视频录像:因为大部分套路贷都是口头谈条件,签虚高借条,如果有必要,可以以隐蔽的方式录下相关视频。
例行贷款是违法犯罪行为,贷款本息不受法律保护。常规贷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诱使或强迫受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破坏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产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总称。例行贷款犯罪的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与被害人签订贷款合同,制造民间贷款的错觉,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贷款合同、阴阳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等。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造成被害人已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任意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贷款。第四,恶意垒高贷款金额。被害人无力支付时,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假高额贷款合同进行平账,进一步增加贷款金额。第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达到侵占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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