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业务,设置项目监理机构。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应设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开展现场监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项目法人必须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承建单位。受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其授予分项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权限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
项目法人与承建单位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解并提出意见,在七日内将调解意见书面通告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如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任何一方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调解意见,可申请由项目法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并作出仲裁。调解期间,因工程必需时,按项目法人意见实施。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人员不得超过以下人数:大型矿井年平均20人,中型矿井年平均15人,小型矿井年平均10人;矿区配套单项工程和总承包单项工程根据其大、中、小型规模,监理人数分别控制在年平均15人、10人和5人以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7人已浏览
1,131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