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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会影响减刑,减刑制度是判断是否减刑的唯一标准。 根据《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不一定,两种可能, 第一是法庭准备从轻判处,例如缓刑、单处罚金等,为避免判决后执行问题,提前通知交纳;另一种,判决前正常的询问程序。《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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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的罚金要交。
一、判实刑罚金可以不交吗 罚金是一种刑事处罚,判决罚金后应当主动交纳罚金,判处实刑后同样要交纳罚金。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当然需要缴纳。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处的罚金是需要交纳的,交纳罚金如果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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