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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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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四)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这个问题我记得已经回答过了。不管当初单位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给你交纳工伤保险,你现在发生工伤了,可以索赔的数额都是一样的。首先到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计算你的应获赔偿额,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由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缴纳,则该应获赔偿由单位支付。
1、首先你需要向劳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作工伤认定。对此你需要注意有时间限制,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提出,此期间是除斥期间,过了一年就不受理。你维权将会增加难度。 2、你需要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卡、领取工资的工资条、上岗证、出入证、其他工友的信息等。 3、工伤期间,你可以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必要的交通费、住院期间的工资、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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