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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全国各地对于酒驾的监管都很严格。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15天。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为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3个月,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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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一)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至150毫克/100毫升(含本数,下同)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 (二)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至300毫克/100毫升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二个月; (三)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判处拘役三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50毫克/100毫升,可以增加十五日刑罚。 第二条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危险程度、道路类型、机动车种类等其他情节综合考虑量刑,具有《办理醉酒驾车适用意见》第二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之一的,每增加一个情节,可以增加十五日以下刑罚,但不重复评价。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适用缓刑: (一)具有《办理醉酒驾车适用意见》第二条第(一)、(三)、(四)、(五)、(六)、(七)项所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之一的; (二)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三)在取保候审期间脱保的; (四)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第四条对被告人判处罚金,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综合考量,一般在人民币三千元的幅度内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醉驾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审判。醉驾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要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刑事一审案件,法院审理期限通常在受理以后两个月。具体的案件中的时间会因案情不同而不同,但是所有程序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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