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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你出嫁,户口不在该村,拆迁安置时没有你的份额。但针对你的情况,要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如何规定的,这以拆...
1,出嫁的女儿可以把户口迁移出去与丈夫办理一个家庭户口本.如果是招婿的女儿也可以把丈夫迁入办理一个户口本. 2,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可以不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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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当地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出嫁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目的是为了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失去承包土地而丧失的经济利益。土地补偿款的发放应当严格审核,是否是被征收土地的承包经营者,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判断的标准具体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和户口登记。尽管你已经出嫁,但户口仍在该村集体,应与本组其他成员一样参加集体分配取得相应的份额。 你作为出嫁女,应当获得土地补偿费分配的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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