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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2-02-11
10月中旬,池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职工贷款负担。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上述政策被认为是公积金改革的很大突破,备受公众诟病的"公积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也有望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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