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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断绝父母关系后, 父母还需要赡养子女吗?

2021-12-22
断绝父母关系后,还需要赡养父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关系不能自行切断。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2、收养形成的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应当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关系终止后,由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应当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因成年后虐待或者遗弃养父母而终止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赔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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